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闽0703民初46号原告吕少忠,男,1970年8月12日出生,汉族,住南平市建阳区。被告林焰志,男,1979年12月3日出生,汉族,住福州市晋安区。被告陈定歆,男,1986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福州市鼓楼区。被告腾冲中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腾冲县。法定代表人陈定歆,董事长。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吕少忠与被告林焰志、陈定歆、腾冲中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发现本案案情较为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第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梁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书记员 余静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