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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0802民初990号

原告刘欣与被告高婧娟、张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2-02
公开日期
2016-05-03
所属地区
榆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刘欣,高靖娟,张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陕0802民初990号原告刘欣。被告高靖娟。被告张焘。本院于2016年1月13日受理了原告刘欣与被告高靖娟、张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由

代理

审判员施政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案件事实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代理

审判员  施政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书 记 员  刘琅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