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川1025民初390号原告张跃彬,男,1963年11月3日出生,汉族,资中县人,务农。被告崔磊,男,1985年12月6日出生,汉族,资中县人,务农。本院在审理原告张跃彬与被告崔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在本院通知的时间内未预交诉讼费且未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及免交诉讼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审 判 长 陈 忠
审 判 员 杨远秀
人民陪审员 李菊芳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书 记 员 王辰雨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