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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1182刑初19号

陈马剑抢劫、强奸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明光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2-02
公开日期
2017-09-01
所属地区
明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马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皖1182刑初19号公诉机关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马剑,男,1988年5月8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现住安徽省明光市(户籍地: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2015年10月16日因涉嫌犯抢劫罪、强奸罪被明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30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明光市看守所。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检察院以明检刑诉[2016]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马剑犯抢劫罪、强奸罪,于2016年1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马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9月20日凌晨,被告人陈马剑在本市“豪门国际”KTV消费,结账时因欠100元钱便将“小米”手机抵押于KTV前台。当日凌晨3时许,陈马剑翻窗进入本市“天怡大酒店”内,并从酒店前台盗窃100元现金后又翻入“豪门国际”KTV后院,并由后门进入一楼前台将其抵押的手机盗走。后陈马剑经过“豪门国际”KTV一楼“北京厅”时,发现被害人陆某在沙发上睡觉,遂进入“北京厅”窃得陆某“苹果4S”手机及包内现金700元。此时,陆某被惊醒并大声呼救,陈马剑为制止陆某呼救,对陆某实施暴力,致陆某身体多处受伤并丧失反抗能力,陈马剑见状又强行与陆某发生性关系后离开。后经明光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陆某C6棘突骨折及右手第IV掌骨完全性骨折损伤程度均为轻伤二级;颈部软组织挫伤、右手部软组织挫伤及左手拇指指甲脱落甲床出血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经明光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抵押的“小米”手机鉴定价格为747.65元;“苹果4S”手机鉴定价格为1064元。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了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辨认笔录、指认笔录;视听资料;价格鉴定意见、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法医物证鉴定意见;书证:户籍证明、到案经过、案发经过、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及照片等;被害人陆某的陈述;证人赵某、汪某、蒋某等人的证言;被告人陈马剑的供述等证据予以佐证。据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马剑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应当以抢劫罪、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陈马剑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20日凌晨2时左右,被告人陈马剑在本市“豪门国际”KTV消费后,结账时因欠100元费用,遂将其随身携带的一部“小米”手机抵押于KTV前台。当日凌晨3时许,陈马剑翻墙进入“豪门国际”KTV后院,并由后门进入一楼前台将其抵押的手机盗走。后陈马剑在经过“豪门国际”KTV一楼“北京厅”时,发现被害人陆某躺在沙发上休息,遂进入“北京厅”窃得陆某一部“苹果4S”手机及包内700元现金。此时,陆某被惊醒并大声呼救,陈马剑遂持砖块对陆某实施殴打,致陆某身体多处受伤并丧失反抗能力,陈马剑见状又强行与陆某发生了性关系,随后逃离现场。经明光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陆某C6棘突骨折及右手第IV掌骨完全性骨折损伤程度均为轻伤二级;颈部软组织挫伤、右手部软组织挫伤及左手拇指指甲脱落甲床出血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经明光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苹果4S”手机鉴定价格为1064元。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1.辨认笔录:被害人陆某辨认出被告人陈马剑就是强奸其的男子。2.现场勘验检查笔录:2015年9月20日7时11分至9时2分,明光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民警对位于明光市“豪门国际”KTV内的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在收银台台面键盘位置处发现一“尖叫”牌饮料瓶(拍照固定后实物提取)。中心现场位于KTV一楼“北京”包间,该包间靠东墙沙发座位上发现三处疑似血迹(拍照固定后实物提取)及砖块碎片一个(拍照固定后实物提取),在沙发下方地面上发现一指甲(拍照固定后实物提取)。“北京”包间东侧有一南北走向通道,北侧通往一楼前台,南侧有一推拉铁门通往“豪门国际”KTV后院,门呈开启状,对“豪门国际”KTV后院进行勘查,后院为东西走向,西侧有一双扇铁门与明光酒厂相连。铁门呈关闭状,铁门上方有一摄像头,摄像头位置倾斜。3.提取笔录:2015年9月20日8时10分至8时18分,侦查人员在明光市中医院对被害人陆某提取了血样、阴道擦拭物及其所穿内裤。2015年10月16日13时25分至13时26分,侦查人员对被告人陈马剑提取了血样。4.指认笔录:2015年10月16日17时38分至18时15分,办案民警押解被告人陈马剑对“豪门国际”KTV的案发现场进行了指认。5.价格鉴定意见:经明光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苹果4S”手机鉴定价格为1064元。6.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陆某C6棘突骨折及右手第IV掌骨完全性骨折损伤程度均为轻伤二级;颈部软组织挫伤、右手部软组织挫伤及左手拇指指甲脱落甲床出血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7.法医物证鉴定意见:在送检标有“陆某内裤”、“陆某阴道擦拭物”的检材上,均检见人精斑反应,检出相同基因型,经15个STR分型未能排除陈马剑的样本,在排除同卵多胞胎和其他外源性干扰的情况,支持上述检材上精斑为陈马剑所留,不支持为其他随机个体所留。在送检标有“尖叫饮料瓶”的检材上,检出基因型,经15个STR分型未能排除陈马剑的样本,在排除同卵多胞胎和其他外源性干扰的情况,支持上述检材上人体物质为陈马剑所留,不支持为其他随机个体所留。在送检标有“沙发剪片1”、“沙发剪片2”“沙发剪片3”的检材上,均检出人血反应,并检出相同基因型,经15个STR分型未能排除陆某的样本,在排除同卵多胞胎和其他外源性干扰的情况,支持上述检材上血痕为陆某所留,不支持为其他随机个体所留。在送检标有“陆某血样”、“郭某血样”、“陈马剑血样”的检材上检出基因型。8.书证:调取证据通知书及清单:2015年9月20日,办案民警分别从“豪门国际”KTV史某处调取了监控视频。9.书证:案发经过、抓获经过:2015年9月20日,明光市公安局明光责任区刑警队接110指令称:“豪门国际”发生一起抢劫案件,接案后,该局民警遂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同年9月21日,该局对此案立为强奸、抢劫案侦查。同年10月16日13时许,明光市公安局明光责任区刑警队侦查员在山后小区犯罪嫌疑人陈马剑居住的屋内将其抓获。10.书证:户籍证明:被告人陈马剑的自然身份情况。11.视听资料:监控视频及制作说明:办案民警于2015年9月20日15时调取了明光市“豪门国际”KTV的监控视频资料,监控显示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1时49分至6时27分,内容为犯罪嫌疑人在KTV内收银台作案、活动情况。12.被害人陆某的陈述:2015年9月20日凌晨1点多钟,其来到明光“豪门国际”KTV陪丈夫郭某值夜班,然后躺在“北京”包间内沙发上休息,休息之前,其将随手携带的手提包放在沙发一头(脚头),一部黑色“苹果4S”手机放在头部附近的沙发上。约在凌晨4点多钟,其突然听到有呼吸声,惊醒后顺手摸手机,但没有摸到,手机已经不在沙发上了。其便问是谁,那人问其在这干什么,然后将他带的手电筒打开,放在包间的桌子上,对着其睡的地方照,其遂大声喊叫,这个男的见状便过来一手抓住其头发,另一只手拿着半块红砖对其后颈部就砸,砸了十几下,其被砸的受不了了,就用两只手去护着后颈部,他还是拿砖块对其手上砸,又砸了七八下,其越反抗,他就砸的越厉害,其就不敢反抗了。这时,他把其内裤扒掉,然后又把其胸罩脱掉,用胸罩堵住其嘴,就强行和其发生了性关系。之后,他又把其连衣裙脱掉,盖着其的头。然后他拿出其的手机,并找其要手机密码,他对其拍了两张。他拿手机时是从另外一个沙发上拿的,当时其的手提包也在这个沙发上,沙发上还摆着几张钱。他拍照后对其进行言语威胁,他走时还对其说:“钱和手机我拿走了,装钱的皮夹子被我扔在马桶里了。”后其丈夫发现皮夹在垃圾桶里,其遂将皮夹拿了出来,其在惊醒时没有看到他扔皮夹,应该是那个男的在其睡觉时将皮夹扔进马桶的。当时其被该男子拿去了700多块钱。其穿好衣服后找到郭某,然后报警。13.证人赵某的证言:2015年9月19日约23时左右,其在“豪门国际”KTV上班,有个客人在“澳门厅”唱歌,其去陪他唱的歌。期间,那人说他是贵州人。唱至凌晨1点40分左右,那人结账时少100元,后经与业务经理王某1商议,那人将一部白色“小米”手机抵押在这里,说好明天来取,王某1出具了一张条据。后其听说那个男客人凌晨在其公司用砖块打了公司一个男职员的女朋友。14.证人汪某、蒋某的证言:2015年9月中下旬的一天晚上,有位男客人在“澳门厅”唱歌,在结账时,这个男的少100元费用,便将手机抵押在前台。15.证人郭某的证言:2015年9月19日晚上,其在明光“豪门国际”KTV值夜班,怕妻子陆某一人在家着急,遂打电话让她到KTV陪其值班,大约夜里3点多钟,她到“北京”包间内休息。早上6点多钟,陆某出来喊其,其当时看到她额头处、后脑处、左右手上都是血,她说在包间内被一个男的把700多元钱和一部“苹果4S”手机抢走了,其遂和“海哥”、“王某3”在KTV里找了一圈,未能找到,然后调看监控视频,发现一个男的在前台抽屉里翻东西,这个人可能是昨晚在KTV消费,钱没带够,后将一部“小米”手机抵押在前台的客人。当时其曾到“北京厅”寻找过一圈,发现其妻子平时使用的钱夹子被扔在包间的卫生间的马桶里,其捡起后发现里面已经没钱了,后其遂报警。16.证人史某的证言:2015年9月19日晚,其和郭某、王某1值班,郭某女友来玩,后在一楼“北京”包间里休息。次日早上5点多钟,其在值班室听见郭某女友在外面叫,其在值班室门口听她说钱和手机被人抢了,右手手面、左手手指都受伤,是那个男的用砖头砸的。其和王某1去找,没有找到人,然后调看监控,发现凌晨4点40分,有个男的在一楼前台乱搞,还拿了一部手机,那人应该在5点50分左右离开。17.证人王某1的证言:其是明光“豪门国际”KTV的业务主管。2015年9月20日凌晨2点左右KTV关门,其和郭某、史某三人值班,郭某妻子来KTV,就躺在“北京”包间里的沙发上休息。早上5点多钟,郭某妻子推开值班室的门,说她的钱和手机被人抢了,手也被打伤。其楼上楼下寻找,但未能找到那人,后来到KTV后门,发现有脚印,那人应该是从后门进入,其回到大厅时,郭某已报警。另证实昨晚有个男客人在“澳门”包间里消费,唱到20日凌晨2点左右,结账时少100元,后用一部白色“小米”手机抵押,其为他出具了一张条据,其随后将手机放在抽屉里,让他明天来拿,早上其发现手机没了。18.证人王某2的证言:其是陈马剑妻子。2015年9月有天晚上,陈马剑酒后一夜未归。19.证人陶某的证言:前段时间,有个客人消费后结账时欠了“豪门国际”KTV100元,用手机进行了抵押。20.被告人陈马剑的供述:2015年9月的一天晚上9点多钟,其酒后来到明光老汽车站附近的一家手机店,花1000元购买了一部“小米”手机,后在将近11点时,来到“豪门国际”KTV,在一楼一包间内娱乐消费。大约凌晨2点左右,其准备离开,但在前台结账时发现少100元钱,后经协商,其遂将新买的手机抵押给他们,男经理给其出具了收条,让其明天付钱拿手机。出门后,其考虑自己的手机和钱都没有了,回家没法和妻子交代,便决定等KTV关门后,进去把手机拿回来。之后,其在KTV对面休息了一会,感觉身后的一栋楼有点像KTV,其便绕到楼后,从墙上的一个洞钻了进去,然后在吧台挂着的衣服里找到100块钱后翻窗离开。出来后,其还想拿回自己的手机,便再次来到“豪门国际”KTV,见大门已锁,便想从后门进入,然后其翻墙进入一处大院,因害怕被人发现,便随手从地上捡了一块巴掌大的红砖拿着,在院子西边,其发现一扇铁门,遂翻了上去,发现铁门上方有摄像头,其将摄像头转开,翻过铁门,其进入KTV后院,KTV后门没有上锁,其进入后直接来到吧台,然后翻找自己的手机,其将吧台的所有抽屉都弄开,然后找到手机,并装进裤子口袋。当时因太黑,其从吧台拿了一个手电筒。在找手机时,其看见吧台上有瓶饮料便打开喝了。在出去时,其经过一楼一包间,发现门是敞开的,听见里面有打呼声,其进去用手电筒一照,发现包间沙发上躺着一个女的,头朝里睡着,旁边茶几上放着一个女式包,其在包里找到700块钱和一部手机,然后都装在了身上。这时,这个女的醒了,看见其便喊叫,其让她别喊,因心里着急怕别人过来便用左手抓住她,右手拿着砖头砸她的后颈部,砸了两三下后,她用一只手护着脖子,一只手拉着其,其又对着她护脖子的手砸了两三下,她动,其就砸她,这时,其脱她衣服蒙她头准备跑,她还是拉着其,其又拿砖头砸了她后颈部两下,她就不敢反抗了。这时,其发现她头部流血,遂将她的上衣脱下,按在她的头上。其在脱她外衣时,两手一使劲,将她的内衣也拽了下来,她上身就光着了,其认为她是KTV的小妹,便想发泄一下,和她发生性关系,接着,其把她的下身内裤脱下,又把自己的休闲裤和内裤脱下,在沙发上强行和这个女的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其对这个女的进行言语威胁,然后问她手机密码,其打开手机后,拿着她的手机给她拍了裸照,拍完之后,其遂离开。其从KTV后面铁门翻出后,将那个女的手机扔进了一个垃圾桶里,当时时间约在早上6点左右。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真实、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马剑在盗窃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并致一人轻伤;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分别构成抢劫罪和强奸罪。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陈马剑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案发后,被告人陈马剑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陈马剑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陈马剑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陈马剑的刑期自2015年10月16日至2025年4月15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对被告人陈马剑的犯罪赃物“苹果4S”手机一部、赃款七百元现金予以追缴,并返还被害人。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赵 军

审 判 员  朱 萍

人民陪审员  吴至美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书 记 员  余 平附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