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郴北执恢字第130号本院于2015年12月25立案执行朱克书与郴州市邦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于2016年2月2日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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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朱克书与被执行人郴州市邦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郴北执恢字第130号本院于2015年12月25立案执行朱克书与郴州市邦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于2016年2月2日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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