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资执字第672号谢满才本院执行的谢满才申请曹香兰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经被执行人曹香兰自动履行,执行金额4894.95万元(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关注公众号“”
谢满才申请曹香兰附带民事赔偿一案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资兴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资执字第672号谢满才本院执行的谢满才申请曹香兰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经被执行人曹香兰自动履行,执行金额4894.95万元(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