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粤0802刑初14号公诉机关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翟某,男,1975年3月1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因本案于2015年11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依法逮捕,同年12月10日被取保候审。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以赤检公刑诉(2016)1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翟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6年1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XX群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翟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翟某于2015年8月份开始在湛江市赤坎区东园东村东园市场CXX号店铺内以参照中国体育��票七星彩开奖号码的前四位数字定输赢的方式开设赌场供他人投注参赌,每星期二、五、日各开赌一期。翟某将赌客投注的赌博号码上传到庄家“雪杨”提供的赌博网站http://b1.177177222.com(账号3712)、http://wk2.600600555.com/(账号:k8802)、http://pcg2.tgg888.com/(帐号:s98020)上,“雪杨”按照投注赌资总额的6%至10%给予翟某回扣。翟某的手机短信(黑色KINGSUNE920手机,随机号码1812809****)显示,截止2015年11月6日,翟某尚欠“雪杨”(手机号:1847680****)赌资36776元;截止2015年10月9日,翟某尚欠“雪杨”(保存名称为“雪林”,手机号:1590019****)赌资24957元。2015年11月8日16时许,公安民警到湛江市赤坎区东园东村288号东园市场CXX号店铺抓获翟某,当场查获涉案赌资2138元、三台手机;查获89张私彩小票,投注赌资共5145元;查获一台电脑,该电脑上的赌博网站:
一、http://b1.177177222.com(账号3712)显示,2015年11月8日(第15131期),下注赌资190笔共2138元;2015年11月6日(第15130期),下注赌资22笔共62元(回水7.445元);2015年11月3日(第15129期),下注赌资503笔共2076元(回水263.635元);2015年11月1日(第15128期),下注赌资515笔共2290元(回水266.895元);
二、http://wk2.600600555.com/(账号:k8802)显示,2015年11月8日(第15131期),下注赌资170笔共1104元;
三、http://pcg2.tgg888.com/(帐号:s98020)显示,2015年11月8日(第15131期),下注赌资36笔共1095元(回水104.09元)。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证人证言、搜查证、扣押清单、私彩票据、赌博网站截图、辨认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被告人翟某亦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足以认定。据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翟某以��利为目的,接受他人投注赌博,赚取赌资回扣,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依法判处。
本院认为,被告人翟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翟某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正确,本院予以支持。本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后的悔罪表现,综合考虑决定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翟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二、扣押的人民币2138元、手提电脑一台、手机三台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 王俊恩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书记员 谢嘉欢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