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潜执字第00787-5号
申请执行人:韩满根,男,1969年2月6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张家港市。
被执行人:黄红英,1966年7月24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住潜山县。关于韩满根申请执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02月02日冻结了被执行人黄红英在中国工商银行13×××46账户内存款人民币0.00元,现因。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如执行异议成立需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用第73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黄红英在中国工商银行13×××46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32681.00元的冻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徐海英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书记员 赵 虎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