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冀1102执保53号申请执行人李远芳。委托代理人王冠亮被执行人衡水雅美制衣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边丽华申请执行蔡国鑫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6)冀1102民初208号民事裁定书,申请执行人已撤诉。申请人同意结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6)冀1102执保53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曹少峰
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
书记员 李丹丹 关注公众号“”
李远芳与衡水雅美制衣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执行裁定书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冀1102执保53号申请执行人李远芳。委托代理人王冠亮被执行人衡水雅美制衣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边丽华申请执行蔡国鑫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6)冀1102民初208号民事裁定书,申请执行人已撤诉。申请人同意结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6)冀1102执保53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曹少峰
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
书记员 李丹丹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