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947号

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支行麦岛分理处与被告张胜、孙珍玉、张先宝、张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9-12-21
所属地区
青岛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支行麦岛分理处;被告张胜 孙珍玉 张先宝 张建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