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1626民初178号原告邵壮,男,1986年生,汉族。被告杨杰,男,1967年5月生,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邵壮诉被告杨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按简易程序进行了立案审理,现因被告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需上升为普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陈家畅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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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壮与杨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1626民初178号原告邵壮,男,1986年生,汉族。被告杨杰,男,1967年5月生,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邵壮诉被告杨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按简易程序进行了立案审理,现因被告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需上升为普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陈家畅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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