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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杭下执民字第1999号

杭州策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淳安千岛湖珍珠半岛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1-28
公开日期
2018-07-20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杭州策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淳安千岛湖珍珠半岛酒店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杭下执民字第1999号申请执行人杭州策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现代置业大厦东楼908(办公)室,组织机构代码:699833267。法定代表人孟杭凤。被执行人淳安千岛湖珍珠半岛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淳安县千岛湖镇秀水大道1165号,组织机构代码:084584188。法定代表人徐玉标。杭州策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淳安千岛湖珍珠半岛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杭下商初字第0148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杭州策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5年08月13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执行到位五万元,现淳安县人民法院已受理被执行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经权利人杭州策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书面确认,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2015)杭下执民字第1999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 行 员 戴卫国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代

书记员 王 琦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