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扎赉特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内2223执19号申请执行人周立岩,男,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被执行人马青龙,男,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本院于2016年1月5日立案执行周立岩申请马青龙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于2016年1月28日被执行人给付了执行款,现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6)内2223执19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张天罡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王 斌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