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翁法执字第890号申请人孔德红,女,1980年7月11日出生,汉族,居民,现住翁牛特旗。被执行人那存白音(曾用名巴图孟和),男,1980年03月2日出生,蒙古族,牧民,现住翁牛特旗。本院在执行孔德红申请执行巴图孟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做出的(2014)翁民初字第509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查明被执行人那存白音在翁牛特旗农村信用社有一卡通账号为(xxxxx),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将被执行人那存白音(曾用名巴图孟和)在翁牛特旗农村信用社有一卡通账号为(xxxxx)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12个月。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那日苏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武海洋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