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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滨汉民初字第9078号

王会银与张怡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1-28
公开日期
2016-08-16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王会银,张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滨汉民初字第9078号原告王会银。被告张怡。本院受理原告王会银诉被告张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原告王会银诉被告张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转为普通程序。

代理

审判员  苗卫红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毕 宁附:法律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