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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溆非诉行执字第104号

申请执行人溆浦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邓冬、向秀清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溆浦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1-28
公开日期
2016-10-21
所属地区
溆浦县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非诉执行审查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溆非诉行执字第104号溆浦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人溆浦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被执行人邓冬、向秀清征收社会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溆非诉查字第107号行政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溆浦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法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邓冬、向秀清已自动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4)项之规定,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