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6)冀0627行审36号申请人唐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机构代码00081872-6。法定代表人王佳斌,职务局长。被执行人宋金殿,男,1980年1月3日出生,汉族,住唐县。申请人唐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1月1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作出的唐国土资罚决字(2015)1-0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执行以下内容:1、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480平方米。2、处罚款每平方米10元,共计4800元。本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一、对唐国土资罚决字(2015)1-0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二、处罚内容第1项由申请人唐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三、处罚内容第2项由申请人向本院另行申请进入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左 青
审判员 田统永
审判员 邸雪静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党军红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