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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淮中刑终字第00074号

杨帆、唐海滔等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杨某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1-26
公开日期
2016-01-28
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杨帆,唐海滔,董伟,于某甲,于某乙,杨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