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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共刑初字第34号

钟文涛、范某某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1-25
公开日期
2018-07-13
所属地区
共青城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盗窃
当事人
钟文涛,范某某,陶某某,黄某,涂某某,汪某某,张某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