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泉民二初字第01543号
原告:安徽金港华建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阜阳市老三源食品有限公司原告安徽金港华建置业有限公司和被告阜阳市老三源食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崔保山
审 判 员 王敬诗
人民陪审员 李世影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刘婧文 关注公众号“”
安徽金港华建置业有限公司与阜阳市老三源食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泉民二初字第01543号
原告:安徽金港华建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阜阳市老三源食品有限公司原告安徽金港华建置业有限公司和被告阜阳市老三源食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崔保山
审 判 员 王敬诗
人民陪审员 李世影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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