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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冀0109执84号

张朋朋申请执行许青峡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失信决定书

法院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6-12-29
所属地区
石家庄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冀0109执84号本院在执行张朋朋诉许青峡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许青峡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许青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执行员  刘云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张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