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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汪法执字第00163号

赵杏云与天桥岭镇天安村村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汪清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7-04-06
所属地区
汪清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汪清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年汪法执字第00163号赵杏云本院执行的赵杏云申请天桥岭镇天安村村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执行方式结案。审判人员 :潘庆鑫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 贾 旭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