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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温苍民初字第1196号

吴定玉与陈启兴、陶大省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苍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1-22
公开日期
2016-04-13
所属地区
苍南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吴定玉,陈启兴,陶大省,陈思来,潘永森,王哲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二十六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