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002执27号申请执行人王慧敏,女,汉族,住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栾家店村西街***号,身份证号码3706201962********。被执行人威海鼎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威环民初字第523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单位住址不详,该案房产依法裁定过户后,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它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2015)威环民初字第52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执行费50元,由申请执行人负担。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刘建涛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王宗海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