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封开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肇封法刑初字第149号公诉机关封开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林某华,男,广东省封开县人,汉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户籍地址封开县南丰镇,住封开县南丰镇。2015年5月21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封开县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7月31日以封检刑诉(2015)第014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林某华犯受贿罪,向本院提起公诉。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林某华于2015年12月30日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终止审理。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蒙艳华
代理
审判员 姚锡怡
人民陪审员 童振杰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李秀容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