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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惠湾法民一初字第1752号

何仕珍与王东、周口市鸿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1-20
公开日期
2017-12-31
所属地区
惠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何仕珍,王东,周口市鸿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中心支公司,河南XX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