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云0112执保字第8号申请人云南南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诉讼保全李国武、杨锡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申请人云南南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诉讼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予申请人云南南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撤回保全申请。本案保全费1270元(申请人已预交),退还申请人云南南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代理
审判员 毛涛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王娜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
云南南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李国武杨锡进执行裁定书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云0112执保字第8号申请人云南南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诉讼保全李国武、杨锡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申请人云南南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诉讼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予申请人云南南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撤回保全申请。本案保全费1270元(申请人已预交),退还申请人云南南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代理
审判员 毛涛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王娜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