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志丹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陕0625民初10号原告贾顺英,女,汉族。被告XX东,男,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贾顺英诉被告XX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贾顺英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6600元,减半交纳3300元,由原告贾顺英负担。
代理
审判员 薛 涛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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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贾某某诉被告曹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陕西省志丹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陕0625民初10号原告贾顺英,女,汉族。被告XX东,男,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贾顺英诉被告XX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贾顺英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6600元,减半交纳3300元,由原告贾顺英负担。
代理
审判员 薛 涛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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