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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赣刑一终字第78号

林惠平、李兴华等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1-20
公开日期
2016-03-18
所属地区
江西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当事人
林惠平,李兴华,樊鹏飞,樊友福,吴小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