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6)皖0421执124号发生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事由:依据凤台县国土资源局诉陈开凤土地行政处罚一案的行政裁定书确定的义务。关于陈开凤在凤台县建设银行账户的存款30900.00元,请暂停支付十二个月(从2016年1月16日起至2017年1月16日止)逾期或撤销冻结后,方可支付。批准人:葛峰承办人:胡晓涛填发人:胡晓涛
审判员 胡晓涛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 丁 楠 关注微信公众号“”
2016-124协助执行通知书
凤台县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6)皖0421执124号发生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事由:依据凤台县国土资源局诉陈开凤土地行政处罚一案的行政裁定书确定的义务。关于陈开凤在凤台县建设银行账户的存款30900.00元,请暂停支付十二个月(从2016年1月16日起至2017年1月16日止)逾期或撤销冻结后,方可支付。批准人:葛峰承办人:胡晓涛填发人:胡晓涛
审判员 胡晓涛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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