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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民二初字第937号

柳州融宇房地产信息有限公司、陆宇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1-15
公开日期
2019-12-20
所属地区
柳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当事人
柳州市融宇房地产信息有限公司;陆宇

裁判文书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北民二初字第937号

原告:柳州融宇房地产信息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水南路****门面。

法定代表人:肖宗林,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黄俊平,广西创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陆宇,男,1993年5月28日生,汉族,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 案由:居间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2015年10月21日 待裁事项:柳州融宇房地产信息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

裁定如下:准许撤诉。 诉讼费:本案诉讼费130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650元,退还原告650元。

审判员  黎鹂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申龙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