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皖0402执32号王��云:你与李传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2015)淮民一终字第00945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李传明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01月11日依法立案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令你在2016年1月21日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法律规定的下列义务:1、支付执行标的47021.73元;2、负担执行费605.00元。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李传明与王传云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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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皖0402执32号王��云:你与李传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2015)淮民一终字第00945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李传明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01月11日依法立案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令你在2016年1月21日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法律规定的下列义务:1、支付执行标的47021.73元;2、负担执行费605.00元。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