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川1622执88号申请执行人谢华林,男,生于1980年8月10日,汉族,公民身份号码:5136231980********。被执行人刁勇,男,生于1974年7月9日,汉族,公民身份号码:5129281974********。被执行人郭朝娟,女,生于1981年10月23日,汉族,公民身份号码:5131241981********。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2015)武胜民初字第183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现已立案受理并执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对被执行人刁勇、郭朝娟共同所有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098号1栋8楼802号房屋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号:权305XXXX;使用权面积:120.67平方米]予以查封。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詹金波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书记员 龚文武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