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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嘉民终字第883号

浙江嘉兴福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永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1-13
公开日期
2018-06-14
所属地区
浙江省嘉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当事人
浙江嘉兴福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永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