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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晋民初字第10485号

施天亮诉施再添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1-13
公开日期
2018-02-01
所属地区
晋江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裁判文书全文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晋民初字第10485号本院于2015年11月20日对原告施天亮与被告施再添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晋民初字第10485号民事判决书中,被告施再添的公民身份号码笔误,应予补正,现

裁定如下:本院(2015)晋民初字第10485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页第五、六行中“被告施再添,男,1981年2月2日出生,汉族,住晋江市,公民身份号码3505821981020285013”补正为“被告施再添,男,1981年2月2日出生,汉族,住晋江市,公民身份号码350582198102025013”。

代理

审判员  黄小燕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黄东德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