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管执字第2474号

王庆生申请执行张恩平古新伟 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1-09
公开日期
2016-03-22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王庆生,张恩平,古新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管执字第2474号申请执行人王庆生,男被执行人张恩平,女被执行人古新伟,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管民初字第1584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张恩平、古新伟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张恩平名下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昌小区1号楼西2单元3层3号(产权证号:11011176**)的房产一套。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 逸

审判员 杨 兵

审判员 武慧鑫

二〇一六年一月九日

书记员 张爱民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