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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浔刑一初字第268号

朱永刚等七人行贿、开设赌场、组织卖淫、故意伤害、非法拘禁 一审刑事案件判决书

法院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1-07
公开日期
2016-02-03
所属地区
九江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朱永刚,李军,刘尊卫,何祥雄,高某某,范某甲,汪德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