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文法执字第1793号申请人李俊峰,男,汉族。被执行人彭建东,男,汉族。被执行人陈秀萍,女,汉族。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俊峰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彭建东、陈秀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经本院研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
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彭建东、陈秀萍名下财产17万元整。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 强
审判员 常 波
审判员 孔 希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
书记员 安洪波 来自
申请人李俊峰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彭建东、陈秀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文法执字第1793号申请人李俊峰,男,汉族。被执行人彭建东,男,汉族。被执行人陈秀萍,女,汉族。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俊峰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彭建东、陈秀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经本院研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
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彭建东、陈秀萍名下财产17万元整。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 强
审判员 常 波
审判员 孔 希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
书记员 安洪波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