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雨城执字603号
申请人:宋成民、李仪、曹莉等44人。
被执行人:古进,男,汉族,住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关于宋成明等44人申请执行古进共有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正在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宋成明等44人申请执行古进共有权纠纷一案的本次执行程序。待本次终结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可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限的限制。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田 智
审判员 刘海强
审判员 张晓阳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
书记员 李 鹏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