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集民二初字第716号原告宋瑶丹,女,汉族,集安市人,职员。住所地集安市。被告栾峰,男,汉族,集安市人,工人。住所地集安市。本院在审理宋瑶丹诉被告栾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栾峰涉嫌犯罪,已被立案侦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
代理
审判员 刘成坤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
书 记 员 李文俊 来源:百度“”
宋瑶丹诉栾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集民二初字第716号原告宋瑶丹,女,汉族,集安市人,职员。住所地集安市。被告栾峰,男,汉族,集安市人,工人。住所地集安市。本院在审理宋瑶丹诉被告栾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栾峰涉嫌犯罪,已被立案侦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
代理
审判员 刘成坤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
书 记 员 李文俊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