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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大执异字第64号

万国公司与沃尔玛公司执行异议裁定书

法院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1-07
公开日期
2016-05-26
所属地区
辽宁省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大连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大连万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六条

裁判文书全文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大执异字第64号异议人(被执行人)大连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西岗区奥林匹克广场2号。法定代表人柯俊贤,系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申战胜,系北京观韬(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执行人大连万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镇后盐村。法定代表人林从航,系该公司董事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大连万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国公司)与被执行人大连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玛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沃尔玛公司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异议人称,(2005)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168号裁决书未明确继续履行合同的具体内容,在异议人支付了仲裁费后,已不再具备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具备的条件,亦不具备日后恢复执行的客观基础和法定条件。贵院2014年11月25日作出的关于中止案件执行,在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可申请恢复执行的裁定,与最高人民法院的现行相关规定以及现行民事司法执行制度不符,理应依法予以纠正,故请求撤销(2013)大执一恢一字第297号执行裁定书,并裁定本案终结执行。

本院查明,2005年4月28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2005)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168号裁决书(以下简称0168号裁决书),对沃尔玛公司与万国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作出裁决。裁决书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大连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大连万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协议》及《房屋租赁协议第一补充》继续履行;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驳回被申请人的其他仲裁反请求,双方应承担的仲裁费经冲抵,申请人应向被申请人支付人民币24,426.50元。万国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06年3月13日立案,案号为(2006)大申预执字第10号。2013年4月6日,本院作出(2006)大申预执字第1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0168号裁决书终结执行。2013年9月24日,本院作出(2013)大执监字第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

一、撤销本院2013年4月6日作出的(2006)大申预执字第10号执行裁定书;

二、恢复本案的执行程序。案件恢复执行后(案号为(2013)大执一恢一字第297号),本院采取电话联系万国公司原委托代理人,去万国公司工商登记的住所地查找,向万国公司工商登记的住所地及现任公司董事在工商登记的联系地址邮寄送达等措施通知了万国公司,但万国公司在通知指定的时间,并未到本院办理恢复执行程序后的相关事项。2014年3月8日,本院在《人民法院报》上向万国公司公告送达听证通知书。2014年5月22日,本院召开听证会,万国公司未参加。2014年11月25日,本院作出(2013)大执一恢一字第297号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29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中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05年4月28日作出的(2005)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68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2015年2月2日,本院在《人民法院报》上向万国公司公告送达297号执行裁定书。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沃尔玛公司认为297号执行裁定书违反法律规定,有权提出执行异议,本院受理其异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关于沃尔玛公司要求撤销中止裁定的请求,在案件恢复执行程序后,经本院依法送达,万国公司未按指定时间参加执行程序,致使执行程序暂时无法继续进行。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6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中止执行,符合民事诉讼法设立中止执行制度的立法目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故沃尔玛公司此项请求依法不予支持。关于沃尔玛公司要求裁定终结执行的请求,因本案系沃尔玛公司针对本院中止执行裁定提出的异议,异议审查的范围是中止执行裁定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案件是否应当终结执行不能成为中止执行裁定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理由,故沃尔玛公司请求终结执行不属于本案审查范围,本案不予处理。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驳回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审判长  吴欣欣

审判员  宋炳坤

审判员  徐凤新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

书记员  李晓研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