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乌前执字第1045号申请执行人王原,男,29岁,汉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被执行人冯诚诚,女,24岁,汉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本院在执行王原申请执行冯诚诚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冯诚诚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乌前民初字第36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薛建军
审判员 苗 旺
审判员 曹 文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书记员 薛立军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