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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0421执15号

2016-15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1-05
公开日期
2016-04-21
所属地区
凤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凤台县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6)皖0421执15号发生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事由:依据凤台县金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李国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2015)凤民一初字第0230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关于李国清在凤台县建设银行账户的存款1892.95元,请暂停支付十二个月(从2016年1月5日起至2017年1月5日止)逾期或撤销冻结后,方可支付。批准人:葛峰承办人:苏悦填发人:苏悦

审判员  苏悦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书记员  韩亮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