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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揭东法刑初字第481号

胡枪祖等盗窃、金某甲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1-05
公开日期
2016-01-27
所属地区
揭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胡枪祖,袁某甲,李传刚,金某甲,陈某甲,陈某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