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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西执字第445号

梁大超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华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1-05
公开日期
2016-05-26
所属地区
西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梁大超,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西执字第445号申请执行人梁大超。被执行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负责人张永强,总经理。本院在执行梁大超申请执行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西华县人民法院(2014)西民初字第460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2014)西民初字第460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闫春芝

审判员  齐军平

审判员  刘龙飞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书记员  高进军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