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肥东执字第02042-1号申请执行人罗涛,男,汉族,1969年9月21日生,住安徽省肥东县。被执行人王德保,男,1968年3月20日生,汉族,住安徽省肥西县。被执行人合肥市庆发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合肥市合裕路双圩工业园。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尤庆法,总经理。申请执行人罗涛与被执行人王德保、合肥市庆发木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合民一终字第0406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王德保、合肥市庆发木业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王德保、合肥市庆发木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3万元;或提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王德保、合肥市庆发木业有限公司相应价值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李冬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书记员 王卫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