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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繁民一初字第00942号

裁判日期: 2015-09-08

公开日期: 2015-09-25

案件名称

原告唐某与被告查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繁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繁昌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繁民一初字第00942号原告:唐某,女,汉族,住安徽省繁昌县。被告:查某某,男,汉族,住安徽省繁昌县。原告唐某与被告查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判长  徐玉香审判员  杜 林审判员  王有才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书记员  戴 雯附本案适用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