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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青羊民初字第7670号

裁判日期: 2015-09-08

公开日期: 2015-11-23

案件名称

胡燕生与邓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胡燕生,邓诚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青羊民初字第7670号原告胡燕生。被告邓诚。本院在审理原告胡燕生与被告邓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胡燕生未交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邱 雪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书 记 员 李金蔓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