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青羊民初字第7670号
裁判日期: 2015-09-08
公开日期: 2015-11-23
案件名称
胡燕生与邓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胡燕生,邓诚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青羊民初字第7670号原告胡燕生。被告邓诚。本院在审理原告胡燕生与被告邓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胡燕生未交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邱 雪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书 记 员 李金蔓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