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淮执字第00371号
裁判日期: 2015-09-08
公开日期: 2015-11-16
案件名称
淮南市大通区泰达铝制品厂与淮南金丰易居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仲裁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淮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淮执字第00371号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淮南金丰易居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淮南金丰易居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