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平执字第927号
裁判日期: 2015-09-08
公开日期: 2015-09-23
案件名称
程某与郑某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平度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度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平执字第927号申请执行人程某,农民。被执行人郑某,农民。申请执行人程某与被执行人郑某离婚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二百三十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2012)平民一初字第1770号民事判决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刘建伟审 判 员 冷明明审 判 员 牟晓波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书记员代 蕾 杰 微信公众号“”